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永利集团青年志愿者协会,英文名称 HeXi University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第二条 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公司员工组成的全校性的员工组织。本协会工作接受校团委的直接领导,在法律和学校管理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 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平等、关怀、理解、负责”为原则;以“我奉献,我快乐”为行动口号。
第四条 协会面向学校和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此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的完善,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创造美好生活环境,增强广大青年员工的公民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公司青年老员工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为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协会以宪法为基准,遵守法律法规,以校规校纪为前提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一条 协会将根据需要开展招募工作,并将志愿者所填写的信息材料汇总登记入库,完成注册登记流程、畅通入会渠道。
第二条 协会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学校发展,社会建设及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志愿服务,并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志愿者骨干,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
第三条 协会将通过自己的文化理念来引导校园文化、社会风尚,以符合社会需要。
第四条 协会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活动内容,倡导奉献精神。在校内围绕法制、科普、环保类宣传,维护校园内安全稳定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在社区和各实践基地等开展扶贫、助困、爱心支教、环保宣传等志愿服务;协助、参与有关部门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学校重要会议及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等方面,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学校建设做贡献。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一条 协会机构
校团委
理事会
各二级学院分会 爱心社
组织部 外联部 宣传部 办公室 组织部 外联部 宣传部 办公室
第二条 协会设立主席1名,副主席2名;划分4个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外联部,部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第三条 主席团职责
1.每周组织协会成员召开例会;
2.向会员作上周的工作总结和下周的工作计划;
3.审定协会工作机制并提交校团委批准;
4.审定协会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和支出报告,并提交校团委核查;
5.审定会员入会、退会、除名等事项,并报协会主席团批准;
6.组织会员在校团委的监督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有意义的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条 各部门职责
一、组织部:
1.负责组织和管理协会的人才引进、培训、考核、调动;
2.组织本协会多项团体活动顺利开展;
3.实践协会的方针、政策、要求在各个部门的落实与完成;
4.改革新方案,有效促进我协会的建设与发展,积极践行永利集团学院青年志愿者的宗旨与精神;
二、宣传部:
1. 青协例会之前以字面化、电子信息化的方式通知协会主席团成员开会时间地点,负责协会各项动态信息的宣传展示;
2. 活动前负责海报绘画、张贴,以新鲜、直观的方式进行活动前期宣传;
3. 活动期间对我志愿者活动及志愿者形象进行准确的宣传讲解,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
4.活动结束在校园内进行后期宣传展示以及电子网络化的博客宣传,对外发布志愿者的新信息和新风貌。
三、办公室
1.从事日常文秘工作,协助院系领导召开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传达会议精神,协调各部门工作日常运作;
2.负责组织策划各类活动 ,预备社会实践问卷调查,撰写活动新闻稿、课题论文及报告等各项工作;
3.管理干部及会员档案,保障协会会旗、工作证件、绶带及志愿者帽子等财产安全
5.审核所有协会成员的登记,并注册管理志愿者服务手册;
四、外联部
1. 青协的外交官和形象代表,授权代表协会与校内师生组织交流﹑合作,活动前期联系活动协助单位,取得一线资料及情况,寻求商家支持赞助,起到与社会各界、兄弟院校组织的联系作用;
2. 作为协会的代表人物,外联部着力打造协会向社会延伸、扩展的有效平台。在不脱离协会前进轨道的前提下,积极向外开拓、引导协会健康发展,把协会引向社会,打造出全校志愿服务领域中的“品牌”,在承担着外交部门职责的同时,同其他部门一起走在志愿行动的第一线。
第四章 会 员
第一条 凡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认同本章程的青年,均可申请入会。经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同时接受管理考评。每位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及表现由志愿者组织部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中的一项基本依据。
第二条 会员权利
1.志愿者注册的权利;
2.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4.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出现困难和问题,有向寻求协会帮助的权利;
7.参加团组织、志愿者协会提供的培训的权利;
8.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的权利;
9.有参评青年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权利;
10.注册志愿者还享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3.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4.积极宣传协会的宗旨,自觉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声誉;
5.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6.禁止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成员,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会员退会时需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协会章程的行为,将被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任免
第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关是志愿者主席团,其职权是:
1.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决定和修改章程;
2.审议和批准上届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方向;
4.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
5.讨论、决定由志愿者协会主席团决定的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条 志愿者代表大会有2/3以上的代表到场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条 志愿者主席团每一年一届,日常协会工作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内部设立部门、各系设立分会,各部门和分会定期向协会主席团汇报工作,接受协会主席团的领导。
第四条 协会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主席由上届主席推选,经由校团委聘任产生,副主席将由新任主席推选,负责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协会主席、副主席;各系分会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以及一切法律规章制度;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有一定的影响力;
4.主席、副主席、各分会主席、副主席,协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任期一届,不可多任。
第六条 本协会主席、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和协调全院各级志愿者组织的日常活动;
3.申请主席团大会改换主席,副主席,系分会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4.代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参加各种对外交流活动。
第六章 志愿者档案管理
第一条 注册志愿者都有一个志愿服务手册和服务手册编号,用于证明注册志愿者身份,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所获的志愿服务荣誉。
第二条 志愿者个人和各级组织都有一个档案,档案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及所获的志愿服务荣誉。
第七章 激励和表彰
第一条 协会在一学年年终对注册志愿者表现优异者进行一次评选表彰“优秀青年志愿者”。
第二条 如有会员长期不参加本组织开展的活动,本组织将对其作退会处理。
第八章 经 费
第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为团委拨款,企业赞助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条 任何人不得侵占或私自挪用协会经费。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自永利集团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表决通过起执行。
第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永利集团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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